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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5.21.011

不从规定渠道进货并购进伪劣卷烟应如何定性

引用
@@ 案情简介 2004年6月,王某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领了烟草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零售经营.2004年7月和9月两次因没有从规定的进货渠道进货,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并行政处罚两次.2005年1月烟草专卖局在其零售店内查获180余条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48482元;查获非规定进货渠道购进的卷烟19条,价值人民币4120元,总价值人民币52602元.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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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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