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18.009
"对当事人影响不大而不予抗诉"辨析
@@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可是,何谓对当事人"影响不大"?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如在张某退休金争议一案中,张某是一位退休女职工,每月退休金800多元,由于法院的错判,她的退休金每月都少7.50元.每月少7.50元对于张某影响的大小,承办人在办理此案件过程中感觉很难把握.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抗诉的准确性,以及息诉服判工作的效果.
当事人
D925.1;B849;G21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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