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17.019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应一并移送量刑建议书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笔者认为,公诉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提起公诉时应制作量刑建议书、<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理由是:
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建议书
D925.2;TH715.1;G719.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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