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17.018
女性可否成为强奸罪的直接正犯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1984年4月26日联合作出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据此,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立法规定,有四个方面的法律特征:一是犯罪主体单一,即犯罪主体通常是男子,其中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强奸罪
D924.34;C913;D71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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