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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5.17.012

抢回自己被行政机关扣押的财物该如何处理

引用
@@ 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的一天,张某、王某两人合伙从外地批发市场购进了700箱"金六福"酒.当车路过某县城时,被工商执法部门当场以"金六福"酒箱外包装及酒瓶上的标识模糊不清、标注不全,有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名称、标识的重大嫌疑为由进行扣押并开具了<扣留财物通知书>.酒与车被扣置于工商局大院内,待检验.

行政机关

D922.1;D630.1;TP311.5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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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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