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中"相同"的理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05.17.008

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中"相同"的理解

引用
我国刑法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行为设置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两高"的司法解释认为,使用与被假冒的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的,亦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在司法实践中,应针对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的不同情况准确把握"基本无差别"的标准,并合理界定"公众"的范围.

注册商标、假冒、相同、基本无差别、谋烈

DF623(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2-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5,(1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