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13.021
对检委会的争议不宜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笔者认为,上述规定并不妥当.理由如下:
检委会、人大常委会
D926.3;D624;TP311.5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