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11.020
"刑法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质疑--兼与邱兴隆教授商榷
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适用法律和认定案件事实存在模糊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该原则不是一项普遍适用的刑事司法原则,将该原则扩大适用至刑法领域是错误的.它背离刑法的价值选择,不符合当代罪刑法定的精神蕴含,有悖于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要求和刑事立法精神,且在实践中执行这一原则弊多利少.对于许多有疑难争议的刑法规范的理解,当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不能简单地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而是应当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寻求一个最恰当、合理的解释.
刑法、存疑、有利于被告、质疑
DF613(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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