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09.021
骗逃铁路运费应构成合同诈骗罪
@@ 2005年第2期<人民检察>邀请王作富、曲新久、周常志三位专家讨论骗逃铁路运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案例如下:2000年6月至2001年8月,洪某伪造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某县化肥经营部营业执照及化肥订货合同,将工业用元明粉伪报成化肥,以化肥的运价发运79车,总计4950吨,少交铁路运费49万余元.
合同诈骗罪、铁路运费
D924.33;D923.6;U294.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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