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08.027
审查起诉时减少原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应按不起诉程序办理
@@ 在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即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被告人有多项犯罪事实,但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其中部分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就把认为对被告人指控有把握的犯罪事实起诉到法院,对于公安机关有指控但公诉部门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既没有研究决定不起诉,也未再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搁置一边,不了了之.
审查起诉、犯罪事实、不起诉
D925.2;D669.5;C913.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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