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犯罪不宜过多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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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5.07.023

交通肇事犯罪不宜过多适用缓刑

引用
@@ 不久前,笔者与某基层法院的法官在闲谈时了解到,近年来某地法院所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有很大一部分通过审理适用了缓刑.2003年以来,苏北某县法院审理的108件交通肇事案件中,有97件对肇事者适用了缓刑处理,占此类犯罪总数的89.8%.通过查看有关材料,笔者认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适用缓刑是否妥当值得商讨.笔者认为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过多适用缓刑是不妥的.

交通肇事

D924.32;U491.3;R681.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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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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