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07.010
相对合理化刑事证明标准体系初探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客观真实说,法律上表述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要求,对保护公民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具有积极意义.但因其规定过于苛刻,与现实法治环境存在脱节,暴露出诸多缺陷.作者认为,应当借鉴相对合理主义精神内核,以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重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这是我国法治初级阶段相对合理的选择.
证明标准、相对合理主义、高度盖然性
DF713(诉讼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