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03.012
以典当抵偿租金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 案情简介
2002年7月30日,被告人张某在北京首汽租赁公司以作废的身份证及其用曾用名办理的会员卡(凭此卡租车可以免交押金,但仅限一辆)租赁了一辆捷达汽车.同年8月7日,张某用伪造的行车证、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等证件将该车当给天津市第一典当行,得人民币2.85万元,后用此款中4300元交了车租.
合同诈骗
D923.6;F724.6;F321.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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