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检查罪犯通信应有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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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5.01.025

监狱检查罪犯通信应有宪法依据

引用
@@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笔者认为,对照监狱法、刑诉法等法律规定,宪法上述规定尚不完善,具体如下:

宪法依据

D9;D921;G124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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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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