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4.09.032
英、德、日不起诉裁量权之比较
不起诉裁量权是检察官所享有的对于存在足够犯罪嫌疑且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可以斟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权力.现代各国的立法均赋予了检察官该项权力.但不同法系以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作为其中的代表,英、德、日等国的不起诉裁量权制度自身拥有鲜明的特色.通过对这些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比较与研究,从中找寻和发现确立该项制度的原因以及各国之间的差异,能够加深我们对该制度的认识.
不起诉裁量权、起诉法定主义、起诉便宜主义
DF73(诉讼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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