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4.09.006
以公正的程序履行司法赔偿责任
请求赔偿程序的不公正是我国司法赔偿制度的最主要问题.与此相关,赔偿程序的行政化和确认程序的"障碍化"也直接影响司法赔偿责任的履行.上述问题的症结在于司法权力配置的不合理和司法赔偿制度的指导思想不符合法治精神.在立法机关设立专门的司法赔偿机构,以立法监督的形式履行司法赔偿责任,是实现程序公正的最佳出路.
司法赔偿、程序公正、司法赔偿委员会、立法监督
DF31(行政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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