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4.05.007
未实际谋得利益亦可构成内幕交易罪
@@ 一、简要案情
2000年7月上旬,D上市公司与北京、深圳二高科技公司达成收购协议,定于7月21日对外正式公布此消息及配送股方案.D公司董事长隋某认为此信息的公布能使公司股票升值,遂指使其助理高某于7月18日、19日使用公司自有资金700余万元,以虚开的他人户头的名义,先后为公司买进本公司股票144万股.另外,D公司董事王某得到上述内幕信息后,筹集资金50万元,于20日以个人名义买进本公司股票10万余股.后因其他原因,D公司股票并未升值,反而大幅下跌,D公司为此损失1000余万元,王某也损失近30万元.
内幕交易罪
D924.33;D924.3;F830.9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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