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用途与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关系思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04.03.003

具体用途与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关系思考

引用
按照<刑法>规定,不仅"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之一,而且,归个人使用的三种具体用途也成了本罪的客观要件.但是,以具体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在理论上有违刑事立法以犯罪目的行为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原则,破坏了<刑法>分则条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执法活动出现混乱.本文认为,应该取消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具体用途来定罪的规定.

挪用、犯罪目的、营利活动、犯罪形态

DF636(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1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