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违法也可作为提起再审的理由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04.02.026

程序违法也可作为提起再审的理由

引用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和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在第二百零四条也列举了人民法院由申诉权人的申诉而应当重审的四种情形:(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那么,诉讼程序违法能否视为提起再审的诉讼理由?

程序违法、提起再审

D951.182;D035;F768.29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