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4.02.019
如何增强检察机关在庭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
新的庭审方式要求检察机关强化公诉职能,加强侦查部门与公诉部门的联系,以保障公诉对证据的要求能够充分实现,但由于目前诉讼体制的制约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项工作尚存在不足之处.应当通过坚持运用提前介入制度以及听证制度等方式,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树立检察机关在庭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
庭前程序、提前介入、听庭制度、主导地位
DF718.1(诉讼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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