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04.01.009

"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引用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规定,是犯罪的例外.其中:"情节"是指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侧重于危害后果;"危害不大"包括主观恶性程度和客观危害程度:"不认为是犯罪"因未达到必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程度,而被排除在刑罚调整的范围之外.为争取以最少的成本实现威慑的目的,应提倡大胆地适用"不认为是犯罪",适当扩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范围,补充完善"不认为是犯罪"的非刑罚处理方法,统一规范"不认为是犯罪"的处置程序.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DF61(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7-3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