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3.11.018
检察长出庭公诉实践探索
@@ 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切实提高出庭公诉水平,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顺应司法发展趋势、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现实需要.2000年以来,为了推动公诉工作的发展,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把检察长出庭公诉作为检察机关淡化行政色彩、增强司法属性的重大举措,要求检察长带头办案并亲自出庭公诉.3年来,两级院检察长直接办理和出庭公诉350余案,不仅震慑了刑事犯罪,展示了公诉人的风采,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而且极大地激励了公诉队伍,增强了公诉人的职业神圣感和责任心;同时,这一做法提高了公诉案件质量,提升了出庭公诉水平,推进了公诉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实践探索、出庭公诉、公诉实践、检察长
D925.2;G642.0;G71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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