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3.10.012
试论加入WTO后中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与重构
从政治学、社会学和法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加入WTO后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在中国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应当着力于重构与国际通行司法制度相互衔接的、科学的、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体系,建立以民事行政抗诉为基础、民事行政公诉和参与诉讼为重要内容、检察建议为补充、对民事行政审判法官职务行为监督为保障的具有全新内涵和创新意义的未来中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
WTO、中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完善、重构
DF84(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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