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3.04.025
法国、德国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及其借鉴
法、德两国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检察职权范围较广,且有一定的扩展趋势;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检察官实行控制并指挥警方的侦查活动;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司法保障比较有力.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司法制度各有利弊,但大陆法系更适合中国国情.我们应高度重视司法改革,把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
检察制度、司法保障、司法改革
DF83(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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