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3.03.015
控方出庭证人的选择及出庭准备
@@ 所谓控方证人,是指以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来证明公诉机关指控主张的自然人.其出庭作证的法律意义在于,协助控方指控被告人有罪及其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反驳辩方提出的或者辩方证人证明的被告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护观点,削弱辩方证据在审判人员心目中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因此,控方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成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重要举证手段之一.目前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还不多见,如何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应作为公诉机关研究的课题.现笔者对此提出以下浅见,以求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出庭准备
D915.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