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03.02.020

应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引用
@@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可否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一直是法学界争执的一个问题.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不能用金钱加以衡量.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民法保护人身权的主要方法,是赋予受害人排除妨害和侵害人承担非财产性责任方式的请求权.但从实践看,受害人为排除妨害要开支必要费用.侵害人只承担非财产性的责任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显得苍白无力,难以达到制裁违法、补偿损害、抚慰受害人之目的.因此我国民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范围、规则作出了详尽、具体的司法解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范围

D925.2;F590;D621.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