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2.12.003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适用问题辨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的经理不包括所谓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但包括厂长、总裁等与董事、经理地位、职权相当或相同的人;经营不等于兼职,仅有参股投资行为,但未参与实际管理的,不能认定为经营;在认定是否属于同类营业时,关键看实际非法经营的全部或部分项目是否属于行为人所任职的国有公司、企业间核定经营范围;该罪所谓的非法利益,应是指行为人的个人所得,而非其兼营单位的获利.
经理、经营、同类营业、非法利益
DF623(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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