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2.07.011
吴某的行为应否追诉--析"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条件和适用
@@ 简要案情
1994年4月至7月期间,盗窃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陈某先后八次趁夜间,将从货物列车上窃得的沪产"双钱"牌各类型号的轮胎搬至吴某的住处藏匿.吴某每次都低价买进,转手高价卖出,从中牟利.以上八次被盗轮胎共价值人民币5.6万余元,吴销赃后得款2万余元.1994年7月3日,吴某在销赃时被发现,但三犯罪嫌疑人均在逃.
期限限制、追诉期限
G231;D924;D924.1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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