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2.03.024
审查起诉阶段应确立指定辩护制度
@@ 就指定辩护而言,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作了"厚此薄彼"的规定,即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享有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而在此前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确有经济困难、年龄未满18周岁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则不享有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笔者认为,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样应确立指定辩护制度.
审查起诉阶段、指定辩护、辩护制度
D925.2;H030;D669.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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