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2.02.004
关于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几个问题
就立法本意而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应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对刑法调整范围及其打击力度考虑的结果,也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图私利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亦可构成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后的具体用途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构成要件
DF637(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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