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1.11.017
谈纪检监察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
@@ 在反腐败这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中,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成为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按照目前我国的体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办,由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管辖;贪污贿赂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于既触犯刑律涉嫌犯罪,同时又违反党纪和政纪的严重贪污贿赂案件,采取在纪委的组织协调下,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合调查的方式办理.
纪检监察证据、刑事证据
D925.2;TP309;D63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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