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1.09.019
质疑"拘留期限重新计算"
@@ 为保障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有关方面于1998年5月14日发布实施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拘留期限、重新计算
TP317.3;TM547.7;TM216.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