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1.05.025
刑事裁判的交付执行应规定期限
@@ 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具体期限,由此带来了操作上的混乱.我们在驻所检察工作中,常常发现一些法院在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随意拖延向看守所送达执行通知书,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有的甚至在拘役或有期徒刑罪犯刑满时还未送达执行通知书,这带来了诸多问题.
刑事裁判
D925.2;D914;G80-0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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