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1.05.009
是盗窃还是经济纠纷
@@ 赵某系陕西省渭南市某经济贸易公司经理.1997年1月31日,赵某以180吨绿豆(价值80余万元)为典当物,与乌鲁木齐典当行签订了贷款32万元的典当合同,当期一个月;同年2月5日,赵某仍以该批绿豆为当物,与该典当行又签订了一份贷款20万元的典当合同,当期为一个月.
经济纠纷
D918.95;F234;F426.9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