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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1.05.005

论我国刑法中"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判定

引用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适用缓刑和假释的实质条件,如何判定行为人"不致再危害社会"就成为核心问题.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对此的认定存在衡量因子简单,推断精度不足的问题,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和理论,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再犯预测时,开展人格调查,通过科学设定调查对象、调查途径、调查方法等,提高再犯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适用缓刑和假释的风险.

缓刑、假释、危害社会、人格调查、判定

DF84(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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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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