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1.03.011
陈某是否犯交通肇事罪--兼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性质
@@ 一、基本案情
2000年4月30日,被告人陈某驾驶小型客车(超载四人),行驶在109国道上.当发现前方迎面驶来的被告人张某驾驶的大货车在左侧路面(即陈的右侧路面)行驶,便鸣喇叭继续前行.当两车相距二三十米时,陈见张某车仍在左侧行驶,急忙向左猛打方向并加速,与此同时,张急忙刹车并向右回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肇事罪、法律性质、认定书
D922.144;F840.61;G649.2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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