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379.2022.05.005
基于需水弹性理论的"黄河法"分水规则重构
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黄河法"的时代使命,而分水规则的科学构建是"黄河法"立法的关键内容.需水弹性,是指各类用水满足其对应利益需求的能力及强弱.在时、空均特定的条件下,各类用水的需水弹性呈现为生态用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的规律.以时间或空间为变量分别来看:特定空间范围内,不同时间段同类用水的需水弹性不同;特定时间范围内,不同区域同类用水的需水弹性不同.研究表明,重构"黄河法"分水规则应以"需水弹性理论"为圭臬,立足于优先保障生态用水、重点保障生活用水、突出保障生产用水和兼顾加强水量统一调度与分配能力,并将之融贯于"黄河法"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以分水为核心目标的各项法律制度之中.
立法、分水规则、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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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TV88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面上项目
202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0-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