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379.2021.11.002
《黄河法》制度体系设计论纲
为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实现黄河治理的良法善治,科学有序地开展《黄河法》的立法工作是必然要求.以《黄河法》制度体系设计的理想图景为出发点,探究《黄河法》制度体系设计的逻辑进路和框架构造.《黄河法》的制度体系设计应遵循"从基本理念出发、到基本目标明确、再到基本原则清楚,最后到基本规则确定"的逻辑进路.《黄河法》的制度体系设计应该重点围绕全流域监督管理制度群、开发利用保护制度群、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群、水旱灾害防御制度群、高质量发展制度群、水污染防治制度群、法律责任制度群等7个部分系统展开,从而完成制度群的框架构造.
流域立法;黄河法;制度体系设计;逻辑进路;框架构造;制度群;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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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TV88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2021-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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