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379.2020.09.001
黄河法立法必要性研究
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河道是地上悬河,河势游荡多变,洪水威胁严重,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供需矛盾尖锐,是世界上最为复杂难治的河流.从根本上解决黄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的制度保障,迫切需要制定黄河法.从实现黄河长治久安、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进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六个方面,深刻论述了制定黄河法的必要性;从综合性、整体性和与其他相关法律间的关系等三个方面阐述了黄河法的属性和定位.
黄河法、流域立法、立法必要性、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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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TV882.1(中国法律)
2020-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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