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379.2011.11.002
蓄滞洪区生态补偿研究
从我国蓄滞洪区的基本状况出发,分析了我国蓄滞洪区的作用、地位以及相关政策等,论述了蓄滞洪区开展生态补偿的必要性、补偿范围、补偿主体与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等.认为:(①补偿范围应首先包括33处重要蓄滞洪区和41处一般蓄滞洪区;②重要蓄滞洪区由中央政府作为补偿主体,一般蓄滞洪区由省级政府作为补偿主体,补偿对象为生活在蓄滞洪区的企业、团体和个人;③补偿标准根据生存成本和经济发展机会成本测算;④补偿方式采取政府主导的补偿方式.建议:①建立蓄滞洪区生态补偿责任机制;②完善蓄滞洪区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③制定蓄滞洪区生态补偿的扶持政策.
防洪、机会成本、生态补偿、蓄滞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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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873(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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