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379.2011.07.014
生态环保设施防洪标准探讨
生态环保设施一旦被洪水破坏,除工程自身的损失外,还将对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在规划设计中必须确定生态环保设施的防洪标准.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研究资料,分析探讨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以期为《防洪标准》(GB50201-94)的修订提供依据.
生态环保设施、防洪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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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877;TU993.9(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071018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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