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内鬼"甚至可以手机定位——北京侵犯个人信息罪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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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内鬼"甚至可以手机定位——北京侵犯个人信息罪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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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8日,因非法从事讨债、婚姻调查等活动,并在讨债过程中涉嫌敲诈勒索,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等5家调查公司的9名"私家侦探?,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而3名来自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三大电信企业的员工,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他们分别被指控犯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三项罪名在2009年2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中正式设立.而这3个电信"内鬼"是新罪名出台后,国内揪出的首批通信运营商的内部员工.

个人信息罪、手机定位、第一案

D924;TN929.53;U491

2011-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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