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积金"别成了公务员的变相福利
@@ 从7月1日起,南方某市将在全省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标准从厅级干部1600元/月到办事员300元/月不等,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体: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据悉,江门市每年财政为此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
廉政公积金、公务员
D630.9;D523.4;D922.11
2010-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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