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私人侦探"》专题讨论之三:欢呼"私人侦探"向我们走来
@@ 我不仅主张我国应该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更希望能够早日出现具有真正刑事侦查意义上的私人侦探所、私人侦探.
当形形色色的"社会调查所"、"商务调查所""民事调查所"等等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活跃在社会生活之中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感到一个部门下发一个通知就想禁止这种新兴事物的存在是多么地简单、幼稚.在现代社会,需要就是市场.
私人侦探、专题讨论
D9(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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