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公安行政复议工作
@@ 一
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是自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198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颁布而开始的,伴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尤其是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通过办理大量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1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1145起,行政诉讼案件63601起.
行政复议、公安行政
D922.1;D631.1;F812.42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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