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缘何败诉
@@ 案情简介
2001年10月18日晚,罗某、刘某、张某、钱某(以下简称罗某四人)相约来到某县粮食宾馆开房打麻将,商定打5元、10元、15元、20元的赌注.晚上11时许,四人激战正酣,突然被依法查房的民警撞见.该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罗某四人的赌博行为均处以2500元的罚款.罗某四人都对该裁决表示不服,在接到裁决书后第二日即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三日后,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治安行政处罚裁决.罗某四人对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仍不服,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公安局
TP393.09;D631.4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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