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殴夫能否给予治安处罚
@@ 案情简介
2001年6月2日晚,李某(女,26岁,初中文化)因与丈夫申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李提出:"不给钱就离婚."申被迫到二楼不具备住宿条件处安歇,随后连吃饭都成了问题(申某系上门女婿).申不得不借宿邻居和其他村民家达半月之久.而那些让申某临时居住的邻居和村民也成为李某及其父亲的谩骂对象,邻里关系十分紧张.6月17日,申某见家内电饭锅里有少许米饭,盛出便吃,遭到妻子李某的辱骂.申拿上电饭锅到村委会述说,李某追上夺下电饭锅并殴打其头部数下.由于是在街道上公开殴打申某,不少村民见状进行劝阻,同时,看不过去的村民还凑几元钱让申买饭吃.6月27日晚,申某又无故被打伤住进镇医院,李某及其家人拒不承担费用,也不履行看护义务,遭到当地众多村民的谴责.村民们联名写控告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者李某.
治安处罚
D922.14;D631.4;D035/34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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