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32/j.cnki.1001-4179.2022.11.003
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调控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是解决流域生态环境正义问题、调整流域各方利益关系的重要制度.中国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理论和实践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其制度功能的实现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保障.当前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调控仍属于薄弱环节,存在长期以政策型立法为主导、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法律性质不明、法定标准不清等现实难题,仍待展开深入研讨.研究指出需要在政策与法律双向互动模式下优化立法路径,明晰对增益生态利益行为进行补偿的法律制度定位,将提供高于国家水环境质量法定标准的水体作为补偿启动条件.研究成果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可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支撑,力求对正在制定中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相关内容的完善有所借鉴.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生态补偿立法、法律性质、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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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1(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2-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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