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32/j.cnki.1001-4179.2021.01.012
基于Shapley值法的水资源利益补偿实证研究——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库区为例
为缓解水资源利用和收益的不公平性,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地区间协调发展,通过建立合作收益贡献度、资源投入度、用水效率、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公平正义指标,采用Shapley值法和AHP法,构建了水资源转移利用利益补偿指标体系.选取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核心水源地十堰市和受水区河南省作为水资源转移利用参与主体,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资源投入度、合作收益贡献度、经济发展程度成为水资源转移利用利益补偿最主要的影响因素,社会公平因素影响较小;在水源地水资源利益补偿问题上,通常以纵向财政补偿为主,近些年政府间横向补偿力度也有所加大;通过两地收益分配额度和2015年实际横向补偿额度之间的对比,可以看出横向补偿额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水源区的生态补偿作用,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同时,由于利益补偿标准确定具有动态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厘清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发挥地方和中央两个积极性,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利益补偿、水资源转移利用、Shapley值法、补偿测算、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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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自然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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