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179.2003.12.019
ICE合同体系下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深圳河治理工程经深港两地政府协商,以ICE合同为蓝本,编制了适合深圳河工程使用的整套合同文件,以ICE合同模式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在国内是少见的.ICE合同体系是英联邦国家通用的土木工程合同体系,与FIDIC合同比较,它偏重于保护业主的利益,而对承包商的要求则比较苛刻.详细介绍了以ICE合同为基础而编制的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工程合同体系基本情况、特点,以及业主单位如何做好ICE合同管理与索赔处理的体会.
ICE合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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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512(水利工程施工)
200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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